柞水法院提速办案 助农民工讨回劳务费

29.01.2015  18:33
        陕西法院网讯    1月27日,柞水法院下梁人民法庭连续工作七小时成功调解了11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助12名农民工拿回拖欠的劳务费,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2013年3月至11月,程某某等12名农民工在包工头毛某某的工地干活。工程完工后,包工头毛某某拒不结算,拖欠程某某等12名农民工劳务费5万余元,在多次奔波讨要无果后,12名农民工将毛某某告上法庭。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这一批案件起诉金额虽不大,但涉及农民工工资,而且人数多。时值年关,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多次上门沟通,面对登门的法官,被告以各种借口拖延时间。1月27日,承办法官又召集双方当事人,一方面向农民工解释法律规定,稳定情绪,同时联系其它几位原告核对所欠工钱;另一方面耐心做包工头的思想工作,宣讲法律,讲明利害。经过连续7小时的努力,包工头终于表示愿意支付拖欠的劳务费,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