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法院案件回访常态化力促案结事了

01.07.2015  18:25
        陕西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勉县法院阜川法庭结合山区工作实际,把对案件当事人的回访作为创新,实行工作常态化,有力地促进了案结事了。截止6月底,所结案件无一件上诉、信访。

        该院阜川法庭辖区全部为丘陵和山区,群众居住分散,民风淳朴但法律意识淡薄。以前经常发生群众因琐事疏导不畅,引发矛盾激化。阜川法庭根据工作实际,把巡回审理和判后回访作为工作的常态化,坚持利用巡回审理宣传法律,结合判后回访开展以案讲法,延伸服务,疏导矛盾。

        通过判后回访,既调研了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认可。法庭审理案件的调解率超过60%,调解后的自动履行率也较高,判决的案件没有一件因当事人不服而提起上诉。

        该院采取定期案件回访责任制,针对已结的各类案件,由承办法官定期进行回访,在回访过程中,对每位当事人的意见进行“一案一表”详细记录,对当事人存在的疑惑进行现场解答,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核实并予以解决。

        今年以来,该庭共结案31件,回访案件27件,收集群众意见36条,案件回访率达87%。案件回访制度常态化,有效促进了案结事了和矛盾纠纷的化解,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