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都法院深入案发地公开宣判 教育警示效果好

06.11.2015  18:16
        陕西法院网讯    11月4日上午,咸阳市秦都区法院刑庭法官走进咸阳市核工业二一五医院,对一起发生在该院针对患者家属的盗窃案件公开宣判,现场医护人员和群众进行了旁听。

        2014年10月9日,被告人王海平与刘四经预谋,在咸阳市二一五医院门口,被告人王海平上前与被害人周民搭话,假装捡起刘四掉落的装有冥币的牛皮纸信封,向周民谎称捡到现金。在其假意与周民分钱时,刘四上前以怀疑二人捡钱为由,要求检查二人身上现金及银行卡上的存款,被害人周民将银行卡交给王海平并告知密码,刘四假装核实存款,随后,将银行卡递给被告人王海平,并趁机用一张广告卡片将银行卡调换,同时将装有冥币的牛皮纸信封一起装进周民上衣兜内,盗走周民上衣兜内的现金200元。二人随即在自动取款机上取走该卡上的现金4800元(已挥霍)。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海平设局骗取被害人银行卡及密码,盗取他人银行卡后取得48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王海平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现场的患者及家属、医护人员等上百人进行了旁听。旁听群众表示,法院选择在案发地公开宣判,对患者及家属起到了警示作用,提高了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有力的震慑了犯罪。(本文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