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法院:网络曝光失信人 力促“老赖”来履行

09.09.2015  10:51
        陕西法院网讯    9月8日一大早,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常某委托其朋友来到柞水法院执行局,交纳了案件款20余万元,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常某因拖欠银行贷款不还,经法院判决后不断不履行义务,还东躲西藏、玩失踪。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面对不讲诚信的“老赖”,柞水法院执行局根据相关规定将常某纳入失信人名单,在网络上对其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资料进行了曝光,对被执行人乘坐交通工具、购房、买车、旅游、住宿等严格进行限制和惩戒。常某有急事欲从北京回西安,无法购买机票,也无法购买高铁、动车和软卧票,才急忙委托其朋友来法院履行了义务,才获准从失信人名单中予以删除。

        自今年以来,该院已公布了3批共28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目前,已有5人自动履行了生效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