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法院联合县妇联为困难妇女儿童发放救助资金

07.07.2016  03:51
        陕西法院网讯    7月5日,留坝法院副院长白小英和县妇联主席蒲生琴一行到留侯、玉皇庙、江口、马道等6个镇为当地贫困妇女儿童送去救助金。这次受助的妇女儿童中有8名是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并协助申报的,为其发放维权救助金共计1.3万元。

        活动过程中,白小英副院长与贫困妇女亲切交谈,详细询问她们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并鼓励她们克服困难,自力更生,早日过上好日子。

        近年来,县法院与县妇联密切配合,全力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留坝法院一直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维护家庭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多项措施,为妇女儿童撑起权益“保护伞”。该院2015年3月被陕西省妇联授予“陕西省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被留坝县妇联授予“2015年度妇女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