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赔偿办办理劳动争议案件受到当事人好评

14.09.2016  14:46
        陕西法院网讯    近日,省法院赔偿办办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给法官送来锦旗。当事人称,该合议庭法官依法公正办案,充分体现了“恪守法官职责、忠于国家法律”的优秀品质,对省法院赔偿办表示由衷感谢。

        再审申请人王蔚与被申请人某石化公司签订了一年劳动合同,期满后其继续在公司工作11个月后被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其起诉主张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劳动仲裁部门及一、二审法院均认为劳动合同到期继续工作的,即使未续签劳动合同也无须支付二倍工资。省法院提审后经合议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即终止,重新用工应当另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单位不能证明系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差额,故判决支持了申请人的诉求,并向用人单位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提醒其合法用工。同时还组织下级法院就该案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专门的座谈。再审申请人身在外地,特地委托代理人制作了锦旗向合议庭法官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