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区法院:走进校园宣讲案例 教会孩子自我保护

07.11.2014  12:55
        陕西法院网讯    11月5日,宝鸡市金台区法院法官来到大庆路小学,向该校师生作了一场题目为《学会保护自己,远离危险行为》的法制报告,受到了该校师生的普遍欢迎与好评。

        法官们针对小学生普遍年龄较小,对社会的认知程度较差,许多事情不能深入理解的特点,在报告中结合自己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典型案例,教育孩子们如何辨别侵权行为,如何抵制不良行为的诱惑远离危险行为,尤其是在自己面临危险行为的时候如何保护自己、尽快脱离危险环境。报告现场气氛热烈,孩子们听得津津有味,他们对一个又一个的案例像听故事一样充满了好奇感和新鲜感,也对我们国家的法律也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

      报告结束后,大庆路小学的校长表示,希望以后多组织一些类似的活动,进一步提高孩子们对法律的认知水平,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危险知道怎么保护自己,自觉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