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快速审结三起危险驾驶案

24.06.2016  03:37
        陕西法院网讯    6月22日,莲湖法院适用速裁程序成功审结三起危险驾驶案,20余位区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全程旁听了庭审过程并提出了宝贵建议。

        2014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上海、西安等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莲湖法院被确定为西安市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单位之一。自2014年10月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至今,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共计323件,所涉及的罪名包括危险驾驶、盗窃、故意伤害、抢夺、诈骗、交通肇事、开设赌场、妨害公务、贩卖毒品、寻衅滋事这十种类型。此次审结的三起危险驾驶案,总共用时25分钟并当庭宣判、当庭送达判决书,庭后主审法官还向三名被告人进行了法律释明,三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庭后,刑庭法官还向到场的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详细介绍了该院刑事速裁工作的开展情况,代表及委员们纷纷表示,这种快速、高效的审判方式非常值得推广,法院应当积极总结试点成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审判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