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泾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省环境保护厅批复

15.03.2016  09:31
          3月11日,省环境保护厅以《关于陕西省泾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陕环函〔2016〕147号)批复了陕西省泾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东庄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通过环境保护部审批奠定了基础。

          流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是环保部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前置条件,由于东庄水利枢纽工程所处泾河没有流域综合规划,也没有流域的规划环评。为了加速推进,在省政府和环保厅的积极协调沟通下,环保部确定编制泾河流域陕西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由省环保厅对泾河流域陕西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批复,作为东庄水利枢纽工程项目环评的依据。

          2015年4月底委托开展泾河流域陕西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5年10月报告编制完成,2016年1月30日,省环保厅主持召开了《陕西省泾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议,按照审查意见补充修改完善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