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人大调研组深入泾阳法院调研

11.04.2016  11:16
        陕西法院网讯    4月8日上午,泾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清军率调研组一行到泾阳法院就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县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和部门代表,及部分人大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此前,调研组分成四个检查组分别深入泾阳法院四个基层法庭,与镇人大主席和当事人面对面开展座谈交流,对人民法庭贯彻《民事诉讼法》情况进行调研,了解法庭收结案、案件审理、陪审员工作、法律宣传和法庭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征求群众对法庭、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在座谈会上,该院副院长刘志辉就泾阳法院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情况以及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主要举措作了汇报。并提出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的措施。一是充分发挥服务和保障发展的司法职能。二是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三是进一步提高民事审判质效。四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五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六是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民事审判队伍,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民事审判队伍。

        刘清军副主任对泾阳法院近年来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做出的贡献表示肯定,认为泾阳法院对《民事诉讼法》的贯彻工作思想上重视,措施上到位,手段上灵活,使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取得成效,获得荣誉。然而社会转型期案件数量剧增,案件类型增多,难度加大,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也是客观存在。他希望泾阳法院继续坚持司法公正,履行审判职能,提高案件质量,加大执行力度,关注社会民生,推进司法公开,满足群众期待,努力优化配置司法资源,积极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切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