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四字法”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

24.11.2014  11:45

今年以来,泾阳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时,采取“找、选、评、联”四字工作法,对4件案件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

一是“”,多元找取审查线索。除依申请而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外,由驻所检察干警主动发现不适宜羁押和不需要羁押的情况而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

二是“”,即筛选重点审查对象。将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已经赔偿并得到谅解、患有严重疾病、自首、立功、犯罪未遂等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重点对象。

三是“”,即评估妨碍诉讼风险。从听取办案机关的意见、向看守所了解羁押表现、到社区了解平时表现、结合认罪、悔罪态度四方面对其妨碍诉讼的风险进行评估。

四是“”,即共享案件进展信息。与公安、法院等办案单位信息共享,及时了解案情及案件进展情况,避免因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办案单位产生影响,维护司法的权威性。

(作者:泾阳县人民检察院    刘永祥    编辑:肖自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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