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泾阳回应“走陵”组织搬运帝陵石刻:已报案
泾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日前,一个由文物考古爱好者组成的“走陵”组织“帝王陵文化研究会”,因私自搬运唐朝崇陵石刻文物陷入争议。崇陵所在地泾阳县文物旅游局通过泾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对此事做出说明,泾阳县文物旅游局表示,曾对该组织提出劝阻,5月2日“帝王陵文化研究”微博说法不实,文物旅游局对该组织的违法行为已向本辖区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泾阳县文物旅游局称,5月5日,新京报报道关于“陕西‘走陵人’组团擅自搬运帝陵石刻”一事,泾阳县文物旅游局对该事件进行调查了解,调查情况及采取措施如下:
报道中提到的“帝王陵文化研究会”组织4月9日在微信公众号“帝王陵文化研究会”发布招募通知《关中唐崇陵白虎门残石狮搬迁入文管所文物保护活动》,我们发现后对该组织提出劝阻:该行为未经批准,不能擅自进行。之后,该消息被发布者删除。同时,泾阳县文物旅游局加强了陵区日常巡查,未再发现可疑行为。
5月2日“帝王陵文化研究”微博发消息称:“为更好地保护文物,组织志愿者将崇陵石刻搬移,并配发图片显示共十几人参与活动”。现对于这一消息,我们做出说明:首先此说法不属实,4月30日、5月2日,我局组织多人全天对唐崇陵进行巡查,特别是西门的重点区域,并未发现有关组织的搬迁活动。其次,由于历史原因,该山坡散落的石块较多,该组织发布图片中搬移的残片是否为石刻残片,还有待专家认定。第三,泾阳县唐陵石刻扶正项目已经省文物局审批并按程序完成招标,目前,唐贞陵正在施工,待贞陵施工结束后,对唐崇陵石刻进行扶正。第四,经我局向泾阳县民政部门核实,该“帝王陵文化研究”组织未在我县民政局注册登记并备案,其调查行为也未经我局批准许可,该组织在我县进行的一切活动属违法行为,对此,我局唐崇陵文管所对该组织的行为已向本辖区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编辑: 石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