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建立机制实现反贪办案质效“双保险”

16.06.2015  16:18

今年以来,泾阳县人民检察院在查办贪污贿赂案件中,通过建立健全外部控制和内部自我约束两个机制,以办案质效“双保险”的方式,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据了解,该院建立的外部控制体系,是指建立以“检务公开”、“案件公开”为基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沟通联系为重点的外部监督制约体系,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内部约束机制是以办案流程管理为重点的检察业务规范运行体系,该机制实行办案流程全面管理,建立了以案件质量评查为重点的监督制约体系,推行案件评查、执法档案和办案质量终身制,确保执法公正性,还成立了案件评查小组,按季度对所办案件进行评查考核,对疑难案件进行交叉评查,并召开案件评查评估分析会,案管办负责将评查情况及时通报反馈。

通过内外部机制的共同发力,该院今年反贪案件质效成功做到“零翻供、零信访、零投诉、零事故”。

(作者:泾阳县人民检察院 蒙伟 主编:肖自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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