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征地补偿闹纠纷 巡回法庭定风波

29.09.2015  18:40
        陕西法院网讯    近些年来,伴随着城镇化不断推进,征地补偿纠纷也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征地补偿款牵动着无数失地农民的心,及时并深入化解征地补偿纠纷是确保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治国框架下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

        泾阳法院泾河法庭辖区与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部分重合,征地补偿纠纷频发。为了给辖区内群众树立一个合法理性的征地补偿纠纷解决方式,进而起到普法宣传的作用,9月25日,泾河法庭在崇文镇蔡壕村上马组举行了两场巡回法庭,分别审理了王某某、曹某某诉崇文镇蔡壕村上马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案与宋某某、毛某某诉崇文镇蔡壕村上马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案。为了保证巡回法庭审理的效果,泾河法庭法官特意与双方当事人商定在中午农闲时间举行,以便当地群众能普遍到场旁听案件审理。上午11点30分,法官们赶赴蔡壕村上马组。

        第一场巡回法庭审理的是关于村民资格及双女户资格争议引发的征地补偿纠纷,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广泛关注。到达第一场巡回法庭约定的地点后,当地群众自发地帮助布置庭审设施。中午12点,庭审正式开始。庭审过程中,群众们认真旁听,坐的比较远的群众还不时提醒审判人员及诉讼参与人使用话筒以便自己也能听清楚。法庭秩序井然有序,当事人双方也理性表达诉求。

        第一场庭审结束后,法官们又紧张准备第二场庭审,以保证群众能继续听审。第二场巡回法庭审理的是关于村民资格及独生子女户资格争议引发的征地补偿纠纷。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及听审群众情绪比较激动,几次言语中断庭审。法官果断采取暂时休庭10分钟的措施,耐心向被告及群众解释《民事诉讼法》中庭审秩序及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并告知他们对于与本案无关的诉求可以另行起诉。法官语气委婉且果断,尽显司法人员的公正为民形象。很快,被告及群众就恢复了平静,庭审最终顺利结束。

        涉农矛盾纠纷的解决,不能单靠行政强制力来压制,也不能放任农民无法无理表达诉求,而应当加强引导,让农民合法合理有序表达诉求。征地补偿纠纷作为泾河法庭辖区内相当普遍的涉农矛盾纠纷,从司法的角度来讲,就是要像此次巡回法庭这样选在农民群众看得见、听得见庭审的地方来解决矛盾纠纷,从而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