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检察建议备案管理出实效

29.04.2015  17:45

侦监科刘科长,你科对公安局发出的[2015]建字12号检察建议书还没有反馈结果,请于25日前将反馈结果交案管中心备案”,这是泾阳县检察院侦监科收到该院案管中心催交检察建设反馈情况的电话。

发出检察建议书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手段。而在实践操作在,检察建议的管理往往出于“游离”状态,导致个别建议书发放时间延迟、走形式、格式不规范、没有及时跟踪反馈等,使其应当发挥的作用大打折扣。

为切实发挥检察建议书的司法监督作用,近日,泾阳县检察院对检察建议书进行归口管理、统一备案,建立定期分析评估机制。该院明确检察建议工作的主管部门为案件管理中心,全面负责检察建议审核、编号、登记、备案管理及分析评估工作。对系统外发出的检察建议进行重点管理,严格审核各业务部门发出的检察建议书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法律用语是否准确无误、格式是否规范,统一编号发出后留存备份。每个月末,由各业务部门内设的流程监管员对该部门当月发出的检察建议及反馈情况进行核查报送,确保没有遗漏编号,并将反馈结果一并归档。对长期没有反馈结果的检察建议书,案管部门会及时发出提醒,建议发文业务部门及时跟踪回访,确保建议内容落到实处,杜绝走过场、走形式,保证检察建议工作的连贯性、完整性。

为发挥检察建议的法律监督作用,该院案管部门建立检察建议工作定期分析评估机制,对检察建议中好的管理制度、经验做法及常见的问题和纰漏进行梳理,为院领导和业务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大限度地实现检察建议书在预防职务犯罪、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作者:泾阳县人民检察院 蒙伟 责任主编:肖自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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