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报】泾阳法院荣获全县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15.06.2015  10:30
  6月12日上午,陕西省泾阳县委、县政府召开表彰大会,泾阳法院被评为“泾阳县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受到表彰奖励。

  近年来,该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工作标准提升年”、“司法公开推进年”活动,凝心聚力,狠抓落实,开创了新局面,营造了新风气,取得了新进步。该院历史性地荣立集体一等功,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被省高院评为“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执行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市中院评为“创选评”最佳单位。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准确把握职责使命,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为陕西强县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