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便民服务新举措

24.09.2015  17:29
        陕西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管理,强化人员工作职责,规范办公秩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近日,泾阳法院特制订《泾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纪律》,随时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

        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法院高度一体化、综合性的对外服务平台,新实施的工作制度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实际的原则,根据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和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实际需要确定功能设置、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制度要求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除国家法定节日外,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10至11:30,下午2:10至5:30在岗工作,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班,统一着装,仪表整洁,服务热情,用语文明,解答耐心;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徇私情,规范服务;热情宣传法律、法规,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业务;严格执法,公平执法,公正廉洁,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枉法。在登记立案服务窗口摆放工作人员桌牌,向来院诉讼的当事人公布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及工作职责,虚心接受社会监督。诉讼服务中心定期进行工作总结,检查工作纪律落实情况,及时进行奖惩,鼓励先进,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泾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新实施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有效提升了司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让人民群众在诉讼服务窗口真实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