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人大出台《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
06.01.2016 12:42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管好、用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2015年12月17日,洋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洋县人大常委会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
该《办法》明确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范围、内容、程序、要求等内容。《办法》规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县级年度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不适当的决议;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阶段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预算调整报告、审计工作报告,监督县级财政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县级财政决算,撤销县人民政府关于预算和预算调整及决算不适当的决定和决议;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举行会议时,县人大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就预算、决算中的有关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及时给予答复,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认真改进和落实,并书面报告落实情况;对违反《预算法》及本办法的直接责任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侯小强)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06.01.2016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