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多措力促立案登记制平稳着陆

11.06.2015  18:41
        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洋县完善机构功能、加强宣传培训、整合自身模块设置,调整人员定岗配置,多措力促立案登记制顺利实施。今年截至目前,该县已登记立案1213起,同比增长27%,改革后的头个月登记立案252起,同比去年5月增长50%,未出现一起因立案登记而引起的信访。

        该县法院及时成立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充实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媒体舆情监控应对小组,全面指导立案登记工作的实施开展。组织相关干警多次学习培训《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等中省市文件规定。利用宣传展板及手册、官方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广泛开展立案登记制改革宣传,让群众了解本次改革的政策初衷及办理的具体程序要求。建立“给当事人立案清单制”,依照自诉案件、行政案件、执行案件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分类制作登记立案一次性告知书,并将立案登记的规定细则在诉讼服务大厅张贴,利用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及时将“审判区、立案接待调解区、办公区”三区分离,将原立案信访大厅升级为诉讼服务中心,细分为诉讼引导、诉前调解、立案登记、诉调对接、信息查询、判后答疑、信访接待及查询咨询、法援及执行救助等九大功能模块区域,按照“2审2书4法警”的人员调配充实大厅窗口,保证“节点有专人,专人负专责”,保障立案登记流程稳控有序,并及时添置便民雨伞、电子自助寄存柜、免费WiFi、远程视频接访等设施,方便群众学习、办事与监督。

        在对符合立案要求的案件应立必立的基础上,该院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不断细化司法行政机关与法院的对接程序,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明确规范“诉调对接”范围,对涉亲情、乡情的民事类案件,本着“能调尽调”的原则,在立案登记后,先行交由办案法官在立案接待调解室内进行调解,部分案件已经由基层人民调委会等调解达成协议的,可由法院直接予以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功的,再由法院立案部门分派业务庭室审判。对目前不符合立案登记条件的案件,先行备案,并主动知会相应部门,同时当面告知群众对口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引导其前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