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洋县对企业节能减排进行认证奖励
16.06.2015 10:12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近日,汉中市洋县出台《关于企业节能减排认证奖励暂行办法》,对企业节能减排进行认证奖励。
该县立足“生态立县”战略和建设陕南循环发展生态宜居示范县目标,严格将节能减排目标规定为企业责任约束性指标,明确将节能改造项目、能源梯级利用项目等八项节能认证项目,燃煤锅炉改造、水污染减排等六类减排认证项目和一类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证纳入认证范围,公示认证申报的七大条件,明确提交办理需要的四类材料,按照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对示范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评审考察并提出推荐意见,经发改局、环保局、科技局三部门审核批准公示后,联合发文并颁发认证书和标牌。
在此基础上,该县成立节能减排奖励工作小组,公开认证奖励办法,将奖励资金与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挂钩,对纳入认证范围的企业,根据其节能减排指标,考核任务实际完成情况和相关工作业绩,以物质与荣誉相结合的方式给予奖励。认证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经认证的企业或项目,培育建设一年,期满验收,验收不合格者取消其认定证书、标牌。同时,对已认证企业和相关项目实施动态管理,每两年复核一次,复核合格者,继续享受相关优惠;不合格者,取消其已认定资格,收回标牌。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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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6.2015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