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诉前调解显成效 多方联动化纠纷

20.10.2014  12:37
        陕西法院网讯    “老百姓的诉求,是我们的最大职责”!洋县法院的法官们始终坚守这样的信念为百姓服务着,这不仅仅是一个口号,而是该院法官们孜孜不懈的追求。10月15日,洋县法院立案庭法官巧用联动机制,与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保障局、县国土局、县安监局、黄安镇政府在诉讼前迅速化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经济纠纷案,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2014年10月13日,张华(化名)等15人与洋县某矿业有限公司因劳务合同发生经济纠纷,张华等15人请求洋县某矿业有限公司退还其交纳的风险金50万元及利息;要求该公司支付违约金15万元;责成该公司支付误工费12.6万元;要求该公司返还出资10万元购置的施工设备款;终止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

        该院受理案件后,立案庭法官查看相关材料后,考虑到本案涉及的当事人较多,影响较大,决定采用诉前调解该纠纷。承办法官一方面通过电话与洋县某矿业公司进行调解,一方面叫来张华等15人耐心劝说,终于,双方答应抽时间见面沟通。随后该院邀请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保障局、县国土局、县安监局、黄安镇政府等有关部门一起多方参与案件的调解,耐心细致的做疏导工作,不仅从情理上感化双方当事人,还给他们讲法律、讲事实、讲政策。“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终于,张华等15人同意放弃支付利息,对误工费可以酌情减少;洋县某矿业公司同意终止合同,返还50万元风险金及购买施工设备款并支付误工费6万元,并表示将尽快将款打入张华等15人的账户。

        在不到一天的时间,立案法官采用联动调解就将双方僵持许久的纠纷妥善处理,终让双方当事人放下恩怨,握手言和,有效促进社会和谐,也为今后原被告双方的再次合作打下了基础,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