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首次以县政府名义表彰环保工作先进单位

26.04.2016  17:09

  近期,通过洋县环保局积极汇报争取,洋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表彰2015年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等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洋政字〔2016〕19号),从六方面对全县44个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彰,其中: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先进单位15个、汉江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2015年工作先进单位8个、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先进单位5个、秸秆禁烧工作先进单位15个、2015年度县级生态村9个、2015年度洋县绿色文明示范单位7个。

  此次表彰是首次以县政府的名义对洋县环保工作先进单位进行的表彰,展现了洋县人民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将进一步激发全县各单位支持环保工作的激情,为洋县高质量完成2016年环保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