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委原书记雷二虎昨受审 受贿174万西安买房

13.11.2015  12:28

  11月12日,备受关注的洛南县委原书记雷二虎受贿一案,依据指定管辖异地审理原则,由山阳县人民法院在丹凤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公诉机关指控,雷二虎受贿174万元及一辆价值16.98万元大众速腾轿车。

  公诉人称,经审查查明:2005年以来,被告人雷二虎在担任洛南县副县长、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收受174万元,价值16.98万元速腾轿车一辆,数额特别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公诉人认为,雷二虎在案件被查期间,写信举报时任洛南县县长刘明智,随后,刘明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商洛市纪委调查,现已被批捕。鉴于雷二虎有坦白、立功等情节事实,公诉人建议对被告人雷二虎可以在10年以下量刑。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雷二虎妻子证言:雷二虎多次将受贿的现金拿回家交给她。2007年,他们以女儿的名义在西安买了一套房子,240多万元房款,有100多万是她与雷二虎多年来积攒下来的,100多万是雷二虎拿回来的钱。

  昨日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