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法院法官荣获全县“巾帼标兵”荣誉称号

09.03.2015  12:31
        陕西法院网讯    近日,洛南县妇女联合会召开了2014年度妇女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洛南法院灵口法庭庭长张淑娥同志荣获“洛南县巾帼标兵”荣誉称号。

        凭着对司法事业的执着追求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张淑娥同志长期扎根基层、坚守审判一线,定纷止争,促进了辖区和谐稳定。灵口法庭业务半径占全县总面积的七分之一,辖39个行政村222个村民小组。最边远的村组距法庭近百里,山高路险,交通不便,客观上造成了群众“打官司”难的状况。对此,她带领干警以“法官工作室”为前沿阵地,设立“便民服务岗”,发放便民联系卡,创新“夜间法庭”、“假日法庭”等形式审理案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赢得了群众的认可和信任,被商洛电视台、商洛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四年来审执、诉前调解各类案件150余件,调撤率达97%以上,巡回审理的案件占结案总数的90%以上,为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灵口法庭连续三年被县、镇评为先进集体,个人荣获洛南县“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政法工作宣传先进个人”  “先进妇女工作者”  “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先进个人”等称号。其个人及法庭连续四年  “零投诉”“零信访”,被当地群众赞誉为“女子法庭”,“平民法官”。

        面对荣誉,张淑娥同志表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建设富裕洛南、和谐洛南、美丽洛南贡献力量,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人民法官务实、为民、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