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整治非法集资
31.01.2015 01:25
本文来源: 古汉台
华商报讯(记者 白鹏飞)1月29日,商洛市政府发布通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非法集资活动。
近期商洛市相继出现一些投资 理财、非融资性担保公司,通过承诺固定高利回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据初步统计,从2014年 年底至今,全市共发生非法集资案件6起,其中立案查处3起,正在调查3起,涉案金额巨大,已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国家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 会稳定。
通告指出,从2015年1月开始,商洛市将严厉查处和打击利用“中介、投资、咨询、担保、贷款”等非法金融业务广告、标牌标识 和电子显示屏进行虚假宣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的行为。坚决取缔和依法严惩各类企业、组织和个人从事“有价证券、投资基金、期货、典当、彩票”等 各种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行为。正在或已经采取上述形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非法集资行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退还已吸收的 公众资金。对于涉嫌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将由公安、工商等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据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参与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国家不予代偿。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 参与者自行承担。地方政府负责取缔非法集资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不为参与非法集资者“买单”。通告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自我保护和理性投资意识,提高识 别非法集资的能力,谨防上当受骗,对于发现涉嫌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或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询信息,要积极向公安等部门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的参与者, 要依法理性维权,配合相关部门搞好调查侦破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本文来源: 古汉台
31.01.2015 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