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优化行贿档案查询对工程腐败说“不”

02.07.2015  19:01

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有效遏制贿赂犯罪,保证政府资金安全和工程建设质量,洛川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完善档案录入查询系统,积极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深入推进行贿犯罪档案相关工作。

该院通过警示教育、宣传手册、电话咨询、招投标会议、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加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宣传力度,强调查询工作的目的、内容、方法步骤、作用和功效,积极引导相关行业、单位和个人将该项工作作为参与招投标等活动的自觉行为,增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影响力。

该院依据延安市七机关联合制定的《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活动和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规划局、交通局、水务局等相关单位建立合作机制,实现信息交流与共享,实现多部门信息审核,确保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客观真实性。

为了规范录入程序,确保信息录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该院预防、控申、反贪、侦监、公诉等部门加强沟通、配合,认真梳理近年来全院自侦案件涉及的行、受贿犯罪,及时、准确地录入到查询系统,并定期进行更新,保障查询结果的时效性和权威性、正确性。

该院还制定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操作流程,安排专人负责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做到高效、规范化查询,针对手续齐全、材料齐备、符合规定的查询申请,保证受理查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查询单位和个人,避免延误申请人投标期限。

  (作者:洛川县人民检察院 曹延桥 李建生 编辑: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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