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召开中心城区禁烧燃煤工作约谈会议

04.05.2015  11:40

 

      2015年4月27日下午,商洛市召开了中心城区禁烧燃煤工作约谈会议。市环保局局长刘福明主持会议,商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学让通报了中心城区禁烧燃煤工作进展情况,市住建局、商务局、交通局分别就市物业小区、宾馆酒店、系统内禁烧燃煤工作表态发言。市人大李选良副主任、市政府柳宪军副市长就做好今年中心城区禁烧燃煤工作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落实责任。 商州区政府是中心城区禁烧燃煤工作的责任主体,中心城区市级物业小区燃煤锅炉拆改工作由市住建局负责,市级宾馆饭店禁烧燃煤工作由市商务局负责,市交通、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对本系统内中心城区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负责,各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燃煤使用单位按期完成拆改任务。 二要强化措施。 对今年8月底前燃煤锅炉拆除到位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按照省环保厅、财政厅《关于陕北陕南城市燃煤锅炉拆改补贴办法和奖励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环发[2015]29号)给予以奖代补,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燃煤锅炉每吨奖励5万元,单台出力小于20蒸吨燃煤锅炉每吨奖励4万元。其中6月底前燃煤锅炉拆除到位的单位和个体商户全额兑现以奖代补资金, 8月底前燃煤锅炉拆除到位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兑现50%以奖代补资金,9月1日以后拆除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享受以奖代补资金。由市国土局会同商州区人民政府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在6月底前对商洛鑫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王塬砖厂)非法生产问题实施关停。市区考核办将中心城区禁烧燃煤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对8月底燃煤锅炉未拆除的市区单位,年终考核时不得评定为优秀格次,10月底燃煤锅炉仍未拆除的单位,年终考核不得评定为良好格次,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并由市区纪委对其实行问责。市城管局监督市燃气公司对煤改气单位收费落实30%的优惠政策,并制作收费明白卡。市物价局依法加强煤改气收费标准的检查,并将收费标准在市政府网站公示。 三要加强督查。 各单位要制定禁烧燃煤实施方案,一把手要负总责,明确工作措施,落实足额经费,倒排时间,确保8月底前完成燃煤锅炉拆除任务。市区环保、工商、公安、质监、住建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市人大《决定》、市政府《通告》精神,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依法加大对用煤单位的监管,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对市区燃煤锅炉违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市政府督查室将城区禁烧燃煤工作列入督办事项,每季度对禁烧燃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办。市区环保部门每月在商洛日报、商洛电视台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商州区政府、市住建局等部门和中心城区56家燃煤锅(窑)炉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