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山阳县加强监督规范干部用权

20.03.2015  08:49
 

  商洛市山阳县今年将针对村组干部、学校校长、卫生院长、股室和站所长这一群体加强监督,严防各类贪腐问题的发生。

  教育慎用权力。充分利用专题培训、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对村组干部、镇办站所和县直部门股室负责人廉洁从政的教育培训,教育和引导他们谨慎用权。对他们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给予提醒帮助,防止小毛病发展成大问题。

  依法确定权力。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和“权责一致”要求,对掌握人、财、物等公共资源的干部履职进行严格规范,制定权力清单,优化办事流程,大到村民土地征用、宅基地审批,小到盖章、出具证明等事项,由谁办、怎么办、什么时候办好都有明确的“路线图”,真正把“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装进制度“笼子”。

  科学配置权力。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进行科学分解与平衡,完善和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等具体事项、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制度,探索实行管采分离、管审分离、管办分离等办法,严格执行任职回避、交流轮岗等制度,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一权独大”“一人独揽”。

  制度约束权力。各镇各部门将针对“小微权力”运行的关节点、薄弱点、风险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站所、村(社区)、市场管理、水电气暖网等管理岗位建章立制,严防制度约束效力“末梢锐减”,严防群众身边的腐败。

  阳光行使权力。党务、政务、村务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都按照最大限度公开的原则,实行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做到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分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解决机关衙门化、权力封闭化、决策神秘化、“暗箱操作”等问题。

  合力监督权力。建立健全信访、电话、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拓宽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形成“干部用权人人监督”的工作局面。

  严惩滥用权力。坚持“敢打老虎”和“勤拍苍蝇”并举,查处、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严格执行“一案三查”制度,对于疏于管理,致使下属干部职工发生腐败问题的领导干部,也要严肃追究责任。(常哲 韩永燊)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