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商洛市试点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工作
23.12.2014 15:17
本文来源: 法院
从2015年1月1日起,全市各县区的一审行政案件,由商州区法院和洛南县法院管辖,丹凤、商南、山阳、镇安和柞水县法院不再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商州区法院集中管辖原由洛南、山阳、镇安、柞水县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洛南县法院集中管辖原由商州区法院和丹凤、商南县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
开展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实现行政审判职能优化与行政审判人员专业化,有效解决行政诉讼中的不当干预问题,探索司法审判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的有限分离,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现司法的公正和效率。据了解,我市是继宝鸡市之后,全省第二个开展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市区。
本文来源: 法院
23.12.2014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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