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部署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
近日,商洛市政府成立了由副市长柳宪军任组长,市环保、发改、工信、国土、安监、城管、林业、水务、工商、公安等10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从4月开始到9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工作要求,在全市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加大污染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这次大检查的重点主要是:(一)工业园区。主要检查园区规划环评编制及审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涉及卫生防护区内需要搬迁群众人数及是否制订群众搬迁方案并按计划实施、集中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等情况。(二)排污企业。主要排查矿产、化工、冶炼、医药、水泥、砖瓦、造纸、钢铁、规模化畜禽养殖以及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排污企业排污许可证持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和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处置等情况。(三)生态环境保护情况。重点排查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建设项目、网箱养殖、旅游、垂钓以及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是否取缔;在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是否有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原有排污项目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秦岭生态功能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四)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情况。重点排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执行情况。(五)落后产能淘汰情况。排查“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生产工艺及落后产能淘汰取缔情况。(六)制约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重点排查日常环境监管执法、排污费征收、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是否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土政策”。2015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理废除工作。(七)国家和省级督办、媒体曝光环境问题和群众反复投诉、越级信访的查处、整改落实情况。
这次大检查将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区以镇办为单位分片开展大检查,分别组成县区相关部门和镇、村人员参加的检查组,逐企排查,建立“一企一档”和企业环境问题清单,督促企业全面整改,限期销号,做到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漏企业、不漏问题。力求通过严查、严处、严管,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排查环境风险隐患,督促企业依法经营生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群众健康,防止突发环境事件,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市政府还将对县区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且造成严重后果,利用职权干预、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环境违法案件未查处到位、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不力导致环境污染事件等行为,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