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推荐评选名单的公示
31.10.2017 11:39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知》( 陕普法办〔2017〕14号 )要求,现将我省推荐评选的18个“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进行公示(名单后附)。
公示期自2017年10月30日起到11月9日止,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果公示对象存在问题,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组织或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公示期间可能影响“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评选的问题,省司法厅、民政厅将认真核实处理。
地址:西安市青年路111号止园饭店2号楼405室
电话兼传真:029-87293973
联系人:黄 婧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
先进单位”推荐评选名单
西安市雁塔区
西安市鄠邑区
宝鸡市金台区
宝鸡市扶风县
咸阳市彬 县
咸阳市三原县
铜川市王益区
渭南市华州区
渭南市大荔县
延安市宝塔区
延安市黄龙县
榆林市米脂县
汉中市西乡县
汉中市略阳县
安康市旬阳县
商洛市丹凤县
韩 城 市
榆林市神木市
陕普法办〔2017〕14号 全文
本文来源: 司法厅
31.10.2017 11:39
关于拟推荐全国宗教工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关民族宗教局
关于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评选单位名单的公示
根据《陕西省司法厅 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全国民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