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人民法院调解的方法艺术

17.12.2014  18:12
        人民法院的调解工作事关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做好调解工作要讲究方法和艺术。方法是实现任务的手段、工具,如过河的桥和船。艺术是运用知识、经验、智慧和直觉,迅速及时,随时应变而准确有效地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技巧和能力。方法和艺术既有区别,又有密切的联系,方法是解决问题的手段,艺术是解决问题的技巧,二者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所以,方法和艺术是相辅相承的,正确掌握使用调解的方法和艺术,将会使调解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常言道:“苦干不如巧干”,这里的“”是指科学的方式、方法和技巧,告诉人们无论干任何工作,都要以科学的态度、学会巧干。因此,掌握正确的调解方法和艺术,做到案结事了,应掌握六个原则:一是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稳定其情绪,平衡其心理;二是有利于为双方和解或调解创造条件,打下基础;三是有利于案件及时、公正处理;四是有利于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自觉执行,减少缠访、上诉、申诉和上访、缠访;五是有利于防止矛盾激化,减少民事纠纷;六是有利于增强当事人相互谅解、理解和团结,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如何做才能把握调解的方法和艺术呢?根据自己的审判经验,觉得首先应该找准问题的关键,寻找解决问题的切入点或突破口,具体归纳了以下几个方法:

        一、分清责任,以理服人法。案件到审判人员手中之后,首先要吃透案情,搞清法律关系,理顺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在事实清楚,分清责任的前提下,进行调解,以理服人。

        二、法制宣传,疏导醒悟法。有些案件,当事人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喜欢以社会的眼光来评判案件,特别是对一些合理不合法的个案表现尤为突出。因此,办案人员应当利用具体案件,采取个案疏导,以案说法的形式,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讲解相关的法律规定,通过讲法、说理,使当事人醒悟自己的官司到底是有理还是理亏,以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三、多方配合,外力攻心法。调解工作既是一项十分艰苦、细致、重复而又耐心的法制教育,说服工作,又是一项综合性、群众性很强的思想教育工作,基于此,对本应主动撤诉、自行和解或在法院办案人员主持下,有可能达到调解协议的纠纷,但由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或其它主客观上的原因,而未能如愿。此时,办案人员应重视和善于调解,发挥与受阻者关系密切、信任、服劝的有关亲朋好友、左邻右舍、街坊邻里、单位领导、当事人的代理人的“特殊效能作用”,以达到办案人员可能起不到的“特效”说服教育功能,从而促成案结事了,结束诉讼。

        四、对症下药,钥匙开锁法。主审法官针对具体案件,应在逐步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曲直,掌握焦点的同时,捕捉引起纠纷的原因,要善于运用心理学知识,社会学知识和自己的审判实践经验,认真分析,判断双方当事人及其他有关诉讼参与人的表现形态和性格特点,巧妙地抓住其心理特征和不同的外在表现,因人而异,分别采取相应的方式方法,“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对其进行说服、疏导、批评、教育工作,就像给病人治病一样,“对症下药”,药到病除,疙瘩即解,一通百通,主动撤诉,自愿和解,或由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

        五、规范调解,解除疑虑法。有些案件,往往由于审判人员不注意说话艺术,不注意自己的行为规范,常常使一方当事人产生疑虑,甚至由于审判人员的不良行为,把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矛盾转嫁到法官与一方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上。因此,审判人员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对待双方当事人一视同仁,不管是熟人、生人都应礼貌接待,耐心听取其陈述,细致地做好说教工作,解除一方当事人心怀审判人员偏袒另一方的疑虑,相信审判人员公正判案,在此情况下,通过对当事人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以促成双方让步,达成调解。

        六、因案制宜,灵活变通法。每一起案件,矛盾的症结点都不一样,因此,主审法官不能用一把尺子衡量,要从实际出发,因案制宜,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采用机动灵活、变通处理的办法,促成当事人之间达成共识,化解纠纷,消除隔阂。

        七、把握心态,化解矛盾法。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不能就案办案,要多留心观察当事人的心理活动,要有政治敏锐性,通过与当事人谈话、交流,掌握其心态,采用政策、法律攻心的办法,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成双方矛盾化解,达成调解。

        八、设身处地,以情感人法。一句温暖的话语,可以让人感悟到人间真情的暖暖情意,一杯淡淡的清茶,可以打消人们心头的疑虑,一丝浅浅的笑意,可以让人领悟到法律背后的脉脉温情。无论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有多激烈,法官都要处于公正,用一颗关爱之心来做劝和工作,热情接待每一位当事人,设身处地的充分理解当事人的疾苦,急当事人之所急,忧当事人之所忧,用高度负责、满腔热情、崇高的职业责任感,刚直、公正、廉洁的品德和爱心,登门调解,感化一方,启发另一方,达到解忧息诉的目的。

        做为一名法官,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都应当以春风化雨般的态度和耐心、细心、热心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做到观察矛盾细心、说服教育耐心、排忧解难诚心、评判是非公正,调解不顺恒心,在做调解工作中遇到当事人思想不通不急躁,当事人思想反复不灰心,当事人有过激言行不指责。我想作为一名法官,在各自的审判实践中,只要能正确掌握和运用上述调解的方法和艺术,将会使法院的调解工作达到润物无声,促成社会和谐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