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收养残疾儿童家庭 每月可获补贴300元
03.08.2015 14:06
本文来源: 民政厅
日前,济宁市民政局、济宁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困境儿童生活保障和收养残疾儿童家庭生活补贴制度》的通知。今后,收养残疾儿童家庭,根据被收养儿童人数,每月可获得最低300元的生活补贴,一直发放到被收养儿童满18周岁。
据济宁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收养残疾儿童家庭包含依法收养残疾孤儿和残疾弃婴的家庭,收养残疾儿童家庭提出申请后,审核程序由当地政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符合条件的,自批准后的下个月起发放收养残疾儿童家庭生活补助,一直发放至被收养儿童满18周岁。
在《关于建立困境儿童生活保障和收养残疾儿童家庭生活补贴制度》的通知中还规定,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发放标准。对于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因父母重度残疾或服刑等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其基本生活费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执行。对于已享受城乡低保救助和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困境儿童可采取补差的方法,落实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费。
本文来源: 民政厅
03.08.2015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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