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电影节助力海陆丝绸之路版权产业战略合作
西部国家版权交易中心与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西部国家版权交易中心与陕西动漫产业平台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西部国家版权交易中心与陕西新华出版传媒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西安网讯 (记者 高蒙) 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不仅是电影人的盛会,更为影视产业的交流提供了极大地便利。10月24日,首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期间,西部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分别与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陕西新华出版传媒集团、陕西动漫产业平台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与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的战略合作中,双方将以版权交易为纽带,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新起点,共同打造携手发展的国家级版权产业交易服务合作平台。这也标志着,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为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搭建起了版权产业的合作桥梁。
根据协议,西部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将与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在整合内容资源、渠道资源、品牌资源的基础上,通过共同搭建版权信息交流平台、版权交易服务平台、版权投融资平台、版权公共服务平台等多方面的深度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国西部与海峡两岸版权产业相关产品和生产要素的聚集与流通,引领拉动我国西部地区及南部地区版权产业和整个文化产业跨越式和跨域式发展。
双方还将共同构建线上版权交易系统,以长尾版权资源的交易流通为重点,以优质版权资源为亮点,建立完善的运营模式、交易模式、服务模式及盈利模式,打造永不落幕的版权产品电子商务平台;运用合作资源互相支持各方举办的影视节目交易会或动漫节等节展式版权交易平台;运用自身渠道共同挖掘优秀影视剧版权、音像版权、数字版权、动漫游戏版权、艺术品版权等版权项目,通过多种方式打造精品。
双方将共同致力于推动版权交易的国际化,加强“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海上丝绸之路”上沿线各地区、各国家之间的版权贸易,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共同举办版权产业相关的研讨会、座谈会、高端论坛等活动,加强学术交流,共同提升专业水平和行业知名度;同时,在网络营销以及宣传推介方面展开多种形式的合作。西部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将与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共同携手,着眼跨地域版权资源整合,提升双方品牌价值和竞争优势,搭建起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新起点的版权产业合作桥梁,助推版权产业的蓬勃发展。
当天,西部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还分别与陕西新华出版传媒集团、陕西动漫产业平台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在内容资源全版权运营、版权法律服务、基础平台服务等方面业务开展深度交流与合作,促进陕西乃至西部地区影视、出版、动漫、游戏等版权产业相关产品和生产要素的聚集与流通,推动版权产业的健康、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