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4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微信点赞不兑现违法

13.03.2015  11:15

    微信点赞送礼,这是不少商家吸引顾客的新点子,但顾客前往却被告知礼品已送完,工商部门表示,这种行为其实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昨日,陕西省工商局发布2014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希望给其他消费者维权提供借鉴。

    案例 1

    被冰雹打过的车重新喷漆低价处理

    6名消费者联名反映,在延安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的6辆不同品牌的小轿车,使用不久出现油漆不均匀、后盖厢等处油漆不光滑、引擎盖内有凹凸小坑等问题,消费者与该公司多次交涉,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

    执法人员查明,这6辆小轿车曾因露天存放遭遇冰雹袭击,致使车身油漆留下瑕疵,该公司对6辆车重新喷漆并低价处理。经调解,该公司同意支付5.3万元的赔付款。

    案例 2

    微信点赞送礼被告知已送完

    消费者投诉称榆林高新区某商家宣传,通过微信点赞38个即可送礼品,但消费者集齐点赞后在指定时间前到商家处兑奖,商家却表示礼品已送完。

    执法人员查明情况属实,但由于当天礼品准备不足,投诉人兑换礼品时礼品确已送完。经调解,商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同意按约定赠送礼品。

    案例 3

    网购的手机入网许可证系伪造

    王某网购一部手机,使用两个月后手机出现无法充电,屏幕脱胶现象,到该品牌手机售后部维修,售后部经检查告知王某手机非正品,不予维修。

    执法人员委托工信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鉴定后,结果显示该手机入网许可证属伪造,系假冒商品。随后,工商部门与该电商网站联系,要求其督促商家履行承诺,尽快给王某退还手机款。经调解,王某如愿拿到了退回的全额手机款。

    案例 4

    做美容致面部灼伤治疗两年仍无改善

    消费者小卫在从事美容祛斑服务的李某处花3800元做了一次面部激光祛斑治疗,在做了二次祛斑后面部出现红肿和疙瘩,经医疗鉴定为灼伤所致面部炎症皮损及色素沉着,后经两年6次治疗,色素沉着仍无明显改善。

    经调查,李某未办营业执照,且无医疗资质。经多次调解,李某向小卫支付了4.3万元前期治疗费、5万元后期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

    案例 5

    超市购物被广告牌砸伤

    马某在某超市选购牛奶时不幸被货架上倒下来的广告牌砸中头部。此后,该超市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不愿承担其余医疗费和相关损失费。

    工商部门随即提取了马某住院资料、照片及相关证据,双方调解达成协议,该超市同意付清马某医疗费3.5万元,并一次性赔付其他费用2.6万元。

    案例 6

    逾期交房不退房款

    李先生向宝鸡市某房地产公司支付112750元购房,但该公司却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房。为此,李先生要求退房,但公司不同意退房退款,只给李先生退还了6万元,余款5万多元多次推诿不予退还。

    经调查,李先生与该公司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未按期交房视为违约,需全额退还购房款。执法人员依据《合同法》组织双方调解达成了协议,房地产公司向李先生赔礼道歉并退还了购房余款52750元。

    案例 7

    翻新机当新机卖商家不换货

    小李在安康市某商家购买了一部苹果5S新手机,购买后小李发现手机在当年2月就已被激活,且发票注明的手机串码与手机上的不一致,要求商家换货,商家不予处理。

    工商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商家向小李退还全额购机款。要求对商家销售翻新手机行为另案处理。

    案例 8

    10包除草剂杀死4亩麦苗

    岳先生向宝鸡市工商局金台分局投诉,反映其在某商家购买的10包除草剂使用后致4亩小麦发黄枯死,商家不予赔偿。

    依据《消法》第52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商家最终赔偿了4亩小麦产量折价损失2800元。

    案例 9

    买了不到10天的车左前轮爆胎

    榆林市张先生投诉,在某汽贸公司购买的价值9万多元的小轿车使用不到10天,在行驶时突然左前轮爆胎,但该公司以人为操作不当为由不予处理。工商部门依据《消法》第23条“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等耐用商品,消费者自接受商品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之规定,最终经营者向张先生赔礼道歉并免费更换了受损的轮胎和其他配件。

    案例 10

    电视购物买了个破损电视

    赵先生电视购物购买了一台液晶电视,到货开箱后却发现该电视屏幕破裂,但购物频道坚称已开箱不予处理。

    依据《消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之规定,经调解,购物频道向赵先生赔礼道歉并为其更换了新电视机。

    3·15消费投诉持续征集中

    3·15马上到来,新闻热线、爆料邮箱、微博微信等各介质7大平台持续接受消费者投诉,如果你在消费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买的房子迟迟不交、买的车问题频出、电气安装售后乱收费……如果你在消费过程中遇到不公平待遇,或者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消费时遭遇“霸王条款”等,请告诉我们,记者将逐条落实,同时联系工商、消协等部门,积极帮助消费者维权。

    记者 赵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