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安办第三督查组深入延安榆林督查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为督导检查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提高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水产品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广大民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根据省食安办工作部署和领导要求,11月9日至14日,由省食药局、省农业厅、省水产总站和检测人员组成第三督查组由朱秀国调研员带队赴延安市黄陵县、宝塔区,榆林市靖边县、榆阳区对在全省开展的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相关县(区)政府领导和县(区)食药局、畜牧兽医局、水务局相关人员随同一并检查。
督查组一行深入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水产品养殖户、饲料销售店、水产饲料厂、水产兽药经营店进行检查,对水产品养殖、批发、超市和农贸市场4个环节现场各随机抽取3个水产样品进行检测,现场查看了市、县(区)镇三级开展水产品专项整治活动情况,通过采取查、听、看、问的方式进行了交流和询问,分析了当前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原因及解决方法等意见建议。
在督查工作情况反馈会上,督查组就督查情况、抽样结果向延安、榆林市食安办进行通报。延安、榆林市水产品专项整治活动有“六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工作安排到位;二是制订方案、任务分工到位;三是部门联动、工作协调到位;四是认真排查、专项整治到位;五是疏堵结合、方法措施到位;六是分析研判,活动落实到位,达到了此项活动的预期效果。从检查的情况看,市县区三级各有特色,整治活动成绩显著。同时,督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现场督促相关企业和经营户抓好整改,提出指导性意见,责成相关部门督促检查。
延安、榆林市食安办领导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在全市水产品专项整治活动期间,一要加大投入,提升监管能力;二要努力提高执法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三要加大执法力度,围绕省局提出的要求,做到重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突击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监管执法和宣传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食品安全质量,确保全市人民的饮食安全。(农产品处供稿)
在黄陵县督查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召开督查情况反馈会并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