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认识 找准位置 主动作为

10.10.2014  18:19

  举国上下,共同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此时此刻,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在履职中找准位置,主动作为,以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一、深刻认识
  深刻认识就是要认识在新形势下怎样去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自身特点昭示:我们必须坚持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们不难发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五个方面的优势:一是政治优势。人大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了正确的工作方向。二是民主优势。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行使职权,能充分发扬民主。三是程序优势。有比较完备的工作程序。四是同向优势。在党的领导下,人大和“一府两院”都能在各自的岗位上围绕共同的目标进行工作。五是机制优势。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发挥提供了保障。
  从这些优势中,可以看出这种政治制度有利于保障权力的体现和人民意志的体现;有利于保障中央和地方国家权力的统一;有利于保障各民族的团结平等。
  历史和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措施,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国家命运必然选择。这是全党、全国人民形成的共识。
  因此,我们必须要坚持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现实状况要求:我们必须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这是由我们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过程中,没有充分发挥其优势而呈现出来的现状决定的。实践中,人大工作有喜有忧,喜指的是成绩,忧反映的是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和问题。
  以县级人大工作现状为例,我们有必要充分了解其优点、不足及问题的根源,以增强发展完善的针对性。当前,县级人大工作现状主要存在“五好、五不足,四不匹配”上。
   “五好”: 一是点面结合较好。面上,在党的领导下,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上,同向共频。点上,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上尽心发力。二是规范程序上做得好。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人大会议、决定、审议评议、视察检查以及人事任免工作都有严谨、方便、完备的工作程序,规范了履职行为。三是人大系统内部守法办事做得好。县级人大能遵照《宪法》和法律要求履职,没有越权,没有争权。四是代表服务工作做得好。都认识代表在人大行使职权中的作用,为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想尽了办法,提供和搭建了履职平台。五是自身建设相对做得好。在思想、作风、制度、廉政建设等方面做得比较扎实,为人大履职水平的整体提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不足”: 我们看到成绩同时,还应看到五个方面的不足。一是观念的创新不足。人大工作机关内部人员往往安于现状,墨守成规,等待观望,容易把依法办事与在法律范围内的开拓创新相对立,有“二线”退坡思想。二是监督的实效性不足。总体表现在“四多四少”上。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环节性监督多,全程性监督少;柔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提意见建议多,跟踪问效问责少。三是责任的担当不足。心存怕碰硬、怕麻烦、怕误解、怕越权的“四怕”思想,对工作中的问题,避重就轻,敷衍应付,奉行好人主义。四是工作主动性不足。人大工作没有任期和年度具体的目标任务及考核要求,思想上普遍存在得过且过,长期以来形成了人大说话没份量,同时,还存在“说多了党委不爱,干多了政府不爱”的顾虑,许多工作客观上形成了“橡皮图章”,法律上有权、实际权力旁落。五是人大系统内部专业素养不足。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缺少方方面面的专业人才,有的常委会委员审议时说不到点子上,有的从来就不发表意见,很难有效的履行职责。
  造成“五个不足”的根源,主要表现在“四个不匹配”上。一是工作现状与社会各界群众期望不匹配。由于人大制度和法律的宽泛性,以及党政区分不清,机制不完善,监督的实效性不强,与群众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工作力量与法律对人大的定位不匹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不合理,工作力量比较薄弱,与其职能定位以及当前所担负的职责、任务不适应。三是系统内认知与系统外对人大的理解不匹配。系统内对人大工作法律制度、程序规定十分清楚,系统外对人大制度理解不深,两者不对等,难以在社会上引起重视。四是代表确定渠道与代表管理渠道不匹配。代表的遴选权与管理权不统一,两权难相辅,代表素质不能保证,且履职积极性较弱,难以有效管控。
  以上原因仅从基层来看,都有不断完善的必要。
  (三)与时俱进启示:我们必须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从两方面看: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与时俱进,体现这个制度的优越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都要与其相适应,要不断发展。另一方面,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需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此基础上发展,这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
   二、找准位置
  理解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不是目的,而是为了形成共识,统一思想,克服不足,更好地发挥职能,履行职责。当前,我们就是要把思想统一到法律对人大工作职能的定位上来,统一到习总书记及省市领导的讲话精神和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新期待上来。具体讲,就是要找准位置,做到“到位”不“缺位”、不“越位”,仅就县级人大工作而言,应该把握好以下三点。
  (一)法律对人大职能的定位。法律规定,县级人大行使“三权”,即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三权”中,“决定权”是核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是与“决定权”相适应而形成的权力,是“决定权”的辅佐和支撑。
  (二)近期人大工作重点定位。学习和贯彻习总书记、省、市主要领导在庆祝人民代表大会60周年上的讲话精神,十八届三中以及将要召开的四中全会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近期人大工作的重点。
  (三)长期人大工作目标定位。人大的长期工作定位应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结果。
  只有找准人大工作定位,积极履行职责,纠正工作中的不足,才能更好的发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三、主动作为
  认识到位,目标明确,如何落实,就是要求我们积极主动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实践告诉我们,要做好当前的基层人大工作:一靠党的坚强领导;二靠全民的理解认同,形成共识,支持实施;三靠系统内干部的主动作为。
  仅就基层人大工作来看,要做到“三个克服”和 “五不”。
   “三个克服”即: 一是克服怕碰硬的思想。树立正义至上,法律至上,人民至上的观念;二是克服图清闲思想。树立勇于担当,善于履职的观念;三是克服等待观望思想。树立大胆探索,开拓进取的观念。在坚定、清醒、有为上下功夫,不要过多考虑一时的得失,摒弃老观念,创造出无愧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业绩。
   “五不”即: 一是学习上“不自满”。学习是人生永恒的主题,人大干部更应该把学习放在工作的主要位置,争做勤学善思的模范。勤学就是要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政策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学习,主动接受新知识,积极掌握新理念。善思就是要勤于思考党纪国法的内涵与外延,勤于思考和掌握业务知识的新要求,探索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把握时代要求,增强履职水平。
  二是思想上“不偏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是我们工作的标准和方向,是指导我们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强大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人大工作要在思想上一以贯之,不能偏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偏离法律法规规定,不偏离人民的期望。要坚持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做到政治上坚定自信、思想上同心同向、行动上高度自觉。
  三是精神上“不懈怠”。精神懈怠就会目标偏移,就会随遇而安、无所作为。精神上不懈怠,是一种良好的工作状态的体现。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要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用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精神,成就事业、促进发展。
  四是工作上“不折腾”。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落实好县级人大的“三项权利”。用好法律赋予的柔性和刚性监督手段,不搞哗众取宠的“创新”,不搞不切实际、缺少实效的形式,始终坚持一切依靠法律、一切遵守法律,作依法履职的模范。
  五是言行上“不放纵”。要始终保持“务实、低调、不张扬” 的良好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谨慎之心对待肩上的责任。要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与批评,保证能站在干事的舞台上永恒做事。
    六十年一甲子,干支纪一轮回。人大工作回到了一个新起点,在螺旋上升的过程中,人民的期盼愈来愈强,履职的要求愈来愈高。面对新时期,面对新形势,我们要时刻把握好党和人民的要求,以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的精神,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