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开通微信公众平台构建检民沟通新渠道

06.08.2015  11:17

7月27日,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号hcj14881262)开通运行。微信指定专人担任微信管理员,负责检察微信公众平台的信息发布和日常维护,制定了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确保“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平台能够顺利运行、及时准确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了解社情民意、改进检察工作,更好的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微信公众平台内容设置了“检察资讯”、“信息公开”、“为您服务”等栏目;并对每个栏目分别作了细化,例如,清涧县院将“为您服务”栏目分为三类,分别是“举报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法律法规数据库”。群众通过手机在微信中关注“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就可了解该院检察工作情况,并可实时交流。检察微信公众平台的开通运行,不仅拓宽了该院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渠道,更是该院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延伸检察职能触角的新举措。

(作者:清涧县人民检察院    惠婵娟      编辑:王瑾)

白河:通过“省AAA级档案室”认证
近日,安康市档案局局长魏顺奇等一行8人,检察
紫阳:“三个强化”夯实工作责任
近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