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点赃款烧坏点钞机”不是反腐噱头
今日社评
“清点赃款烧坏点钞机”不是反腐噱头
只要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公正审判,贪官涉及赃款数额即便再大,公众也不至于“无法承受”;司法机关只要严格依法公正审判,就不必担心贪官赃款数额过大可能让人“无法承受”。
昨天,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检方指控,魏鹏远2000年至2014年在国家计委和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任职期间,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2.1亿元,另有折合人民币1.3亿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相关报道见A12版)
魏鹏远东窗事发前是一个正处级官员,在国家部委中级别并不算高,但由于主管、负责、承办煤炭项目,得以在项目审核、股东变更、专家评审、安全改造及煤炭企业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由此收取多人的巨额贿赂。据报道,去年4月魏鹏远被检察机关带走调查时,办案人员在他家中发现2.3亿现金,后从银行调去16台点钞机清点,当场烧坏了4台。“清点贪官赃款烧坏点钞机”的情节,听起来像是小说家编的故事,如今检方指控魏鹏远受贿和来源不明巨额财产共计3亿多元,可见“烧坏点钞机”之说是完全可信的。
魏鹏远聚敛赃款3亿多元(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当可视为赃款),如果检方的指控最终得到法院确认,魏鹏远就创下了近年来贪官赃款数额的新高。此前,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受贿1.08亿元,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受贿1.45亿元,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索取、收受贿赂1.1亿元,杭州市住房保障局原副局长张新索要、收受贿赂1.24亿元,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涉案仅现金就有1.2亿元……这些天文数字不断刷新贪官受贿数额的纪录,也不断刺激着公众的神经。随着一个又一个姜人杰、许迈永、万庆良、魏鹏远被揪出,“清点贪官赃款烧坏点钞机”之类的情节,就不再像是影视剧中的夸张噱头,也不再只是引起人们的万般惊讶与愤怒,公众对反腐败啃下“硬骨头”以及攻坚克难的前景,也有了更清晰的认知和更大的信心。
社会上曾有一种说法,认为贪官最终被法院认定的贪贿金额,大多打了很大的折扣,比如法院认定某厅局级贪官受贿300万元,那么实际受贿金额只怕是后面加个零都不止;法院认定某省部级贪官受贿1500万元,实际受贿金额至少得过亿。之所以要打折扣,客观原因是司法机关办案受一些技术条件限制,贪官的部分贪贿行为最终未能查实;主观原因则是,法院担心如果据实认定并公开贪官的受贿金额,许多贪腐案件的赃款将是骇人听闻的天文数字,将对公众造成巨大的心理冲击和震荡,导致难以承受的社会后果。
现在看来,上述说法应该是一种没有根据的猜测。司法机关办案受技术条件限制的确是客观原因,但不断发展的新技术其实为办案提供了更好的手段,技术有助办案的因素远大于“限制”办案的因素。至于说司法机关担心贪官涉及赃款数额太大公众无法承受,这反倒只是人们的一种善意的担忧,因为姜人杰、许迈永、万庆良、魏鹏远等人动辄一两个亿的赃款被法院认定并公布,说明只要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公正审判,贪官涉及赃款数额即便再大,公众也不至于“无法承受”。而司法机关只要严格依法公正审判,也就不必担心贪官贪贿情节可能令公众“无法承受”。
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让腐败分子把吃到嘴里的民脂民膏吐出来,可以使因腐败而发生错位的经济利益最大限度恢复本位,使腐败分子非法攫取的财产重新回归国家和人民手中,既能够充实国库,又可以在增加社会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反腐败不但要算“政治账”,同时也要算“经济账”,一定意义上说,万庆良、魏鹏远们贪贿数额越大,他们吐出来的民脂民膏也就越多,公众当会“乐见”这样的结果,而没有理由“无法承受”。
本报评论员 潘洪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