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中院举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

01.12.2014  23:46
        陕西法院网讯  11月28日上午,渭南中院举办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进一步组织法官干警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市委宣讲团成员、渭南中院副院长傅桥舟同志精心授课,为全体法官干警认真解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渭南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法官干警共计120余人认真聆听了讲座。

        傅桥舟副院长以自身对人民法院三十年改革开放的发展历程的体会为开篇,从对《决定》的认识和体会、《决定》的内容和主要特点、《决定》的重大意义三个方面全面系统的进行了阐释。傅桥舟副院长讲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步伐,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实践踏上了全面法治的新起点,全面推行依法治国,是我国在初级阶段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选择,是中国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高瞻远瞩、深谋远虑的大智慧、大担当。他强调,《决定》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际,着眼长远全局,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确定了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和重大举措,是党领导人民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对社会发展发挥着巨大的引领作用。他要求,全体法官干警一是要全面开展学习活动,以正确的前沿理论武装头脑。弄通弄懂《决定》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确保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在学习中转变司法理念。十八届四中全会蕴含了很多新的司法理念与要求,需要我们要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及时关注司法审判动态,与时俱进转变司法理念,不断满足社会司法新需求,提升司法公信力;三是要坚持知行合一,要结合本职工作学以致用、融会贯通,要找准《决定》和各项重大改革政策的机遇,使《决定》精神真正指导审判执行工作,紧抓任务,紧盯指标,努力完成好法院各项工作任务。

        讲座紧扣主题、条理清晰、联系实际,运用真实的事例和丰富的资料,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四中全会进行了深入浅出、生动全面的解读,使全体法官干警受益匪浅,参会干警纷纷表示会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屆四中全会精神,并将精神实质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以实际行动为深化司法改革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