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中院:六年纠纷终化解 当事人送上锦旗表谢意

13.05.2015  19:14
        陕西法院网讯      “因为这个纠纷,六年来我把社区、政府都跑遍了,都没有解决问题。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但没想到渭南中院的法官们为我们着想,这么远的路还多次来我家调解,化解了矛盾,真是太感谢了!”5月11日,案件当事人的家属刘某及代理人高某特意从潼关赶到了渭南中院,将一面书有“排忧解难  和谐社会”的锦旗送到了渭南中院审判监督庭,感谢法院耐心细致的工作,让他与邻居六年的纠纷化解,再次握手言和。

        李某、韩某因雷某占用公用巷道建房而发生纠纷,经社区委员会、镇政府、司法所调解无效后诉至法院,因案件关系复杂,案情特殊,经省、市、县三级法院多次审理都未能化解,2014年,陕西省高院裁定渭南中院再审该案。

          渭南中院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阅读卷宗,分析案情,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他们意识到,此案不同于一般的邻里关系纠纷,不能简单的一判了之,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们决定倾注真情,力求调解结案,但双方的矛盾积怨很深。在审理过程中双方情绪激烈、差异较大,合议庭成员多次前往潼关县当事人家中调解都未能达成一致。庭审之后,合议庭成员再次赶赴潼关,决定再加一把劲,再做一次努力。到达目的地后,他们分别对当事人进行背靠背的调解,法官们苦口婆心,说事实,讲法律,用自己的耐心和真情一点点的感化当事人。精诚所至,经过4个多小时的艰难调解,当事人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李、韩两家同意雷某在公用通道部分建房,但雷某需为李、韩两家修建排水渠并支付补偿费用1万元(各出5千元)。至此,这起长达六年纠纷,在渭南中院法官的努力之下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