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临渭:办案质量在“捕诉一体化”中提升

28.05.2015  17:32

为保证审查逮捕案件能诉得出、判得了,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与侦查监督部门强化“捕诉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审查逮捕案件的合作力度,确保审查逮捕案件质量。

该机制规定,该院受理的案件具有是否构罪、此罪与彼罪、可能判处非监禁刑以及出现羁押必要性审查难、事实证据认定难等情况时,侦查监督部门即可向公诉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将公诉部件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是否批准逮捕、开展撤案监督以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参考依据。同时对于已经批捕的案件遇到事实认定、罪名认定和证据认定难等问题时,公诉部门应当征求侦查监督部门的意见,查看侦查监督部门在批捕阶段制作的讯问笔录,了解批捕的依据和理由。

此外,对于重大疑难的刑事案件,该院侦查监督部门还主动派员到庭旁听,通过旁听法庭调查、质证和辩论,提高承办人对此类案件在定罪、量刑、事实与证据认定方面的整体把握能力,为今后办案积累经验。

(作者: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  马冬蕾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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