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国有资产清查产权登记工作全面铺开
4月14日,渭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产权登记工作全面铺开,市财政局召开培训会,安排布置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及产权登记工作,并对相关政策要求进行解读,对具体操作进行培训。
作为第六次全国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距离上次清查已经时隔9年。据统计,截至2014年年底,渭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已达226亿元。做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及产权登记工作,是落实第六次全国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的重要部署。
据了解,本此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的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资产清查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产权登记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之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占有、使用国有资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财务独立核算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包括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精神,本次渭南市资产清查于2016年4月进入准备阶段,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4月—7月进入实施阶段,清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各县(市、区)应于2016年7月31日、市级各部门(单位)应于2016年6月30日之前将清查结果按要求报送市财政局。8月,市财政局将全市资产清查报表汇总报送省财政厅,报告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入汇总上报及总结阶段。
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将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对本级政府管辖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组织实施。经过清查后的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的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会议要求,资产清查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要通力合作,精心组织,克服困难,狠抓落实,按期完成资产清查,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数据准确无误,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会议还为来自各县(市、区)及市级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资产管理业务骨干500余人,进行了政策解读,并指导他们具体操作技能。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