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委常委会议学习中央生态环境损害追责办法

07.09.2015  18:57

  9月6日下午,渭南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刘伟出席,市委书记陆治原主持。

  会议认为,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体现了党中央从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勇气和决心,对于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掌握精神实质,做到入心入脑、身体力行。要树立绿水青山胜过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自觉推动全社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要持续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着力解决非法采石、土法石灰窑、河道采砂等生态问题,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要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制定实施意见,确保《办法》在渭南落地生根,让百姓享受更多的蓝天白云、绿水青山。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