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食品医药一条街 为何只有一家药店
04.01.2015 18:12
本文来源: 中国在线
导读: 近日有渭南市民反映,渭南市食品医药一条街形同虚设,此街道几十间商铺中,共有一家药店和一家饭店,其余商铺都与食药无关。
近日有渭南市民反映,渭南市食品医药一条街形同虚设,此街道几十间商铺中,共有一家药店和一家饭店,其余商铺都与食药无关。 笔者在渭南市高新区东风街与新区东路的西北方向,看到被称为是渭南市食品医药一条街,楼顶“渭南食品医药一条街”几个大字醒目耀眼,但在这一条街上,除了一家药店和一家饭店外,其余商铺都与食药无关。 当时开发此条街道时是以“渭南食品医药一条街”的名义开发并审批的,但最终是渭南市食药局与大荔一开发商合作开发的,渭南食品医药一条街这么好的惠民项目到现在名存实亡,群众很是疑惑。 对于开发这条街道手续是如何审批的,渭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王建军局长表示:建此项目建设时自己还在市体育局,具体情况自己不清楚。要想了解当时的规划情况,最好找一下原局长王银龙能说清楚。 立项、用地、规划审批与实际不符 笔者见到原渭南市食药局局长王银龙,王局长提供了当时经发局的立项批文复印件,渭经开计字(2003)5文件“关于市药监局建设办公新址的立项批复”文件说明渭南经济开发区计划发展局同意市药监局建设办公楼的批复,文件规定项目占地不得突破24亩,总建筑面积为18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500万;渭高土批(2004)7号,关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设用地的批复,文件规定: 一、建设用地面积12478平方米(折合18.717亩)占用已征用的集体土地。 二、建设用地位置位于高新区东风大街北侧,具体位置与面积以签订的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为准。 三、用形式为出让,试用期限为五十年,即2003年12月26日至2053年12月25日。 四、土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 五、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或改变土地用途。 王局长说明:当时征地款共520万,因为没有土地款,开发商给局里交了360万,其余为盖家属楼集资款。局里受益的就是开发商给的360万,其余的盈亏都是开发商的,所有商铺现在都已经买给了私人,土地使用权为渭南市食药局。 渭南市食药局一条街的开发,到现在已经十余年,还未体现出为民服务的初衷,本网将继续关注。本文来源: 中国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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