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分局治污降霾 保卫蓝天碧水

20.03.2015  13:02

    “雾霾”是当前我国大气污染的代名词,人民群众对于这样的天气状况深恶痛疾,人人谈“霾”色变。渭城区重化工特征明显,煤炭消费总量和能源化工在工业企业中所占比重太大,且扬尘污染问题突出,致使我区环境污染严重,环保工作难度较大。面对重重“霾伏”,大到重点治污工程,小到城市管理细节,全方位的治霾,在政策措施的保障和推动下,在人们的参与和期许中,全面铺开。

  回顾2014,这是治污降霾最关键的一年,为了确保“治污降霾”工作有序推进,我局特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实行环境保护网格化制度,建立健全责任权利相协调、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责任,通过交叉执法、专项执法等方式,开展治污降霾工作,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制度的项目责令停止建设;对重大环境违法问题严格实行“限期治理”、“挂牌督办”;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依法予以停产或关闭。严格执法同时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推进治污降霾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法规政策,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宣传发动,引导企业自觉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技术革新,减少污染物排放。与此同时,我局领导亲自带队每周不定期不限次对辖区重点污染企业进行抽查。局内每周召开一次“治污降霾”工作例会,汇总各个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就存在问题进行现场讨论,制定解决方案及后续目标任务,及时将汇总材料上报市局。每季度对各相关负责科室进行综合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科室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责任未落实、给整体工作造成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通过上述一系列举措,我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有付出一定会有收获。自2014年我区实施新一轮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以来,经过整整一年的实践与探索,渭城区实现了环境质量的有效改善。我们欣慰的看到,我市2014年1到11月份,渭河干流咸阳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值分别为18.9毫克/升、1.167毫克/升,持续保持在Ⅳ类水质范围内,实现了“渭河水质变清”目标。全区涉水企业自动连续监控在线传输有效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渭河流域渭城段未发生任何水污染事件。全市优良天数已达到216天,优良的天数占全年总天数59%,高于任务天数72天。这一系列令人欣喜的成绩同样获得了市环保局的肯定!

  当雾霾来袭,我们重新审视现有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改变是必须的。我局作为环境执法部门,坚守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主体战略,在2014年为我市治污降霾五年行动添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无论是各级党委、政府,还是社会公众,陕西已经拿出了前所未有的魄力和意志,去守护同一片蓝天下的共呼吸。我们相信,在我党的坚强领导下,“治污降霾”的目标一定会早日实现,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咸阳将不再遥远。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