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渭城:利用“微”平台提升社区矫正管理实效
29.04.2015 15:32
本文来源: 检察
为强化对矫正对象的管理,提升矫正质量,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利用街道办政务微信平台的便捷、快速等优势,与街道办司法所一起对在矫期间的矫正对象通过微信进行管理、交流、教育,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
“微”服务打造管理新平台。 检察官与司法所人员利用微信平台互动性强的特点,通过与社区服刑人员互动交流和对其朋友圈的关注,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和生活状况,同时向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提升了管理教育的效果。
“微”帮教打造学习新平台。 检察官与司法所人员借助微信平台每周定期向社区矫正对象发送法律法规常识,利用通俗易懂的法律小常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方便社区服刑人员学法、懂法、守法,提高自我改造、自我约束能力。
“微”关注打造沟通新平台。 检察官与司法所人员通过微信平台搭建与矫正对象心理沟通的桥梁,个别自尊心较强,平时不敢说话,不想说话的矫正对象,在微信的平台中都能很好的讲述并提出问题,这种方式使帮教人员更好的掌握了他们的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和内心感受,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教育。
目前,全区10个街道办的微信平台均将此项工作纳入其中。
(作者: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 孟伟 田涛 编辑:刘剑平)
本文来源: 检察
29.04.2015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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