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切实增强创新驱动发展实效
湖北科技资源丰富,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有很大提升空间。2015年,湖北省科技厅从湖北省情出发,把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作为促进科技经济融合、增强创新驱动发展实效的重要抓手,组织实施“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
1、统一思想共识,强化成果转化在省以下科技部门的核心职能地位。通过务虚研讨,湖北省科技厅认识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部门特有、贯穿系统上下、最为贴近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特色职能,也是通过科技部门自身努力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工作,是提升科技工作地位的重要抓手,理所当然应该列为科技系统、特别是县市科技工作的核心职能。在此共识基础上,认真制定《工程实施方案》,计划通过省市县三级共同努力,每年转移转化先进实用科技成果1000项,覆盖全省所有市县。全省上下对此反响积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启动会,亲自动员部署;市县纷纷将成果转化工作纳入年度目标,摆在突出重要地位。
2、建立上下联动机制,落实成果转化目标责任。根据市县规上企业数量占比,设定区域成果转化年度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县,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省厅机关将成果转化列为处室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高新、农村、社发、条件等四个处室,按领域负责推进重大科技成果在省内首次商业化转化工作;其余处室分别与对口市县建立协作关系,任务相同,责任共担。建立成果转化知识技能网上培训平台,对科技系统干部实行全员培训,提升实务操作能力。
3、改革科技投入方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成果转化。将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变性为创投引导基金,做大省级创投引导基金规模。鼓励创投机构自主选择投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省级创投引导基金按其实际投资额度的40%-50%,予以“定向、有偿”注资,使项目选择方式由“科技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转变为“市场评价”决定、支持企业成果转化的资金由“碎片化分步到位”转变为“大额度一次性到位”,显著调动了企业和社会资本联手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
4、建立支撑服务平台,构筑成果转化的快捷通道。以承建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为契机,优先支持武汉、襄阳、宜昌等区域分中心完善提升服务功能。坚持“常态化培训”与“考评奖补”并重,积极引导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走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路子。投入1000万元开发运行集成果供需信息发布、中介撮合和科技金融对接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科惠网,收储成果信息20多万条、专家4000多人、机构5000多家,为科技成果快速落地转化提供了更多选择和更为有效的服务。
5、加强考评督办,实行业绩主导的奖励制度。把成果转化列为厅务会和市县局长会的重要督办事项,建立成果转化月报制度和定期专题交流制度。责成厅机关处室交叉考评对口联系市县成果转化业绩,加大成果转化在处室年度目标考评和个人评优评先中所占权重。改革面向市县的基层科技服务能力建设专项经费分配方式,计划拿出1500万元与市县完成成果转化业绩挂钩奖励,推动形成市县、处室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
经过一年的实践探索,湖北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取得了初步成效,得到了各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企业、高校院所和科技人员的热烈欢迎。市县科技部门的职能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干部职工的精神状态进一步振奋。下一步,湖北省科技厅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优化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推动更多的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