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参与 维护权益

21.05.2015  12:13

 

 

5月13日,省总工会召开《陕西省社会救助办法》(征求意见稿)讨论座谈会,收集反馈各级工会和职工群众对《陕西省社会救助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来自全省各市、产业和基层工会代表40多人参加座谈会,省总会工副主席王宏兵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会议持续了一上午时间,会场讨论热烈,气氛浓郁,踊跃积极的发言让整个座谈会氛围热烈而意义深刻。参会人员一致认为:研究制定《陕西省社会救助办法》是省委、省政府在“新常态”下更加高度重视保障和发展民生的一项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关心爱护,对于我省把社会救助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构筑更密更牢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意义重大。陕西省社会救助办法》(征求意见稿)认真贯彻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部署要求的基本制度框架和主要工作布局,着力于全省社会救助体制、制度和机制的健全完善,总体上内容全面系统、结构条理清晰、措施切实有力,许多规定在国务院规定基础上有所引申发展,强化了政府责任,既有已往政策和工作的连续性、更有与时俱进的创新性。“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体现了省政府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对健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和积极行动,是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的具体举措。出台《陕西省社会救助办法》,是对我省各类困难群体的一项重大利好,也是包括广大职工在内的各界大众的普遍关注,希望尽快颁布实施。

同时,针对征求意见稿中的具体条款,提出了“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在社会救助中发挥积极作用,建立有主要群团代表参加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建立社会各界代表参与的社会救助民主监督机制,统筹群团就业救助资源和力量,探索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各项社会救助办法”等意见建议。

省总工会副主席王宏兵表示,大家针对《办法》提出的意见很有建设性,这不仅是一个讨论座谈会也是一个经验交流会,此会的目的就是加强工会帮扶维权工作的源头参与,作为工会干部大家能在第一时间把广大职工的意见和诉求及时反映出来,为《办法》的进一步修改提出了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希望各级工会下一步要在《办法》实施后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先要吃透政策理论,加大力度广泛宣传;二是要将工会帮扶困难职工的工作融入社会救助制度机制之中;三要做好信息资源的共享,比如将职工救助系统纳入我省社会救助系统中。同时要求各级工会要做好新常态下的职工维权维稳工作,工会干部要敢于、善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坚持维护职工权益与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相统一、互促进,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