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谷·生态公园·国际生态颐养园项目环评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陕西朝歌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大溪谷·生态公园·国际生态颐养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西安建筑 科技 大学编制,现将该建设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 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简述
陕西 朝歌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大溪谷·生态公园·国际生态颐养园项目位于商洛市腰市镇 庙湾村和李庙乡江山村,南起庙湾水库,沿网峪沟向北至网峪村,项目投资52190万元,项目依托大溪谷原生态自然资源,结合商洛地域文化,将大溪谷打造为 集生态旅游、山水文化观光、休闲度假、养生养老于一体的生态园区。分为生态养老区、生态旅游区,生态度假区,总占地约27万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地面设施的修建、拉运土方将产生弃土弃渣、扬尘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行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等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用于绿化,不外排。
风机等设备噪声采取消声措施,设备基础设减振装置,同时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室内。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不在自然保护区内,项目选址可行。项目在实施设计及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小,从环评技术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即日起,公众需要查阅报告书全本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与我们联系。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自公告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村庄、单位、当地政府、土地规划及环保管理部门等,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对该项目环境保护的意见或建议。
七、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朝歌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樊先生15809292087
环评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舒先生029-82202729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